<%--<%=NSW.OConfig.GlobalConfig.SiteName %>--%>

欢迎来到甘肃中川苗木基地官网!

30年专注发展国家重点项目用苗指定供应商
甘肃油用/观赏树牡丹种苗繁育基地/ 北方树牡丹产业化发展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

中川苗木-优质苗木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川苗木资讯中心 » 林下经济 » 国家林业局:深化集体林改发展林下经济

国家林业局:深化集体林改发展林下经济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国家林业局:深化集体林改发展林下经济扫一扫!
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4-09-16 10:14:00【

  中广网沈阳9月25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从2012年9月25日国家林业局在辽宁本溪召开的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暨林下经济现场会上获悉,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生态建设和林区民生改善。

  目前,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全国已确权的集体林地26.77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8%;发放林权证1亿本,发证面积23.69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88.49%,8784万农户拿到林权证。由于林业经营水平的提高,全国林地的亩均产出率由2003年的139元增加到2011年的445元,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明显增加,一些重点县农民每年的涉林收入已占到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说,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是通过改善民生来保护生态的成功实践,已成为各地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国家林业局提出,要把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林改、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的重要内容,引导农民走上不砍树也致富的绿色发展之路。从四个方面稳步推进发展林下经济。一要生态优先。要科学利用并严格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林地生态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林下经济的种类和规模,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项目。同时,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调动和保护农民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二要因地制宜。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尊重农民意愿,允许发展模式多样化,防止搞“一刀切”,避免盲目跟进、一哄而上,更不能搞强迫命令、贪大求全。三要科学引导。要认真做好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政策设计、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帮助农民解决资金、技术、销售等问题。四要创新机制。要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模式,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